一、化学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志平
成 员 郭志新 于澍燕 张建平 艾希成 林 隽 陈自立 于安池
秦玉 曹廷炳 杜为红 张小岗
二、复试原则
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有机化学 |
45 |
45 |
90 |
90 |
305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应用化学 |
l 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及所考科目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l 我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化学系2007年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科目
专业方向 |
有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应用化学 |
科目一 |
综合化学实验(100分) |
科目二 |
综合面试(15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与潜力) |
科目三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 |
l 综合化学实验,主要考察有机、无机、分析和物化四大化学的基础知识和动手能力;
l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安排的面试次序,(按照专业)当场抽签。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二)复试时间及考场
复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报到 |
3月30日下午 |
理工楼203 |
综合化学实验 |
3月31日上午 |
理工楼实验室 |
综合面试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上午 |
理工楼206、207会议室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 |
理工楼206、207会议室 |
l 报到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l 复试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综合化学实验成绩6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合格者,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占30%加权求和,按成绩排序决定录取。
3.调剂考生根据参加我系复试的成绩排序决定录取,初试成绩仅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