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为自定复试分数线的试点学校之一。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看其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第二章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 >>点击查看
第三条 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划定当年学校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第四条 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根据各学科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 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划定后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gradschool.ustc.edu.cn)上公布。
第六条 达到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组织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