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调整本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通知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上调我院2008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特通知如下:
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政治理论≥50,外国语≥50,业务课1≥90,业务课2≥90,总分≥315。
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
政治理论≥50,外国语≥50,业务课1≥85,业务课2≥85,总分≥315。
景观规划设计【081320】:
政治理论≥55,外国语≥50,业务课1≥90,业务课2≥95,总分≥320。
艺术设计学【050404】:
政治理论≥52,外国语≥52,业务课1≥90,业务课2≥92,总分≥32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