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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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中国地质科学院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一、我院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达到下列分数标准的考生方可进行复试

学科门类

报考专业

总分 政治理论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理学 分析化学 320 50 50 75 75
固体地球物理学 300 47 47 71 7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 320 47 47 71 71
地球化学 320 47 47 71 71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320 47 47 71 71
构造地质学 320 47 47 71 71
第四纪地质学 320 47 47 71 71
工学 矿产普查与勘探 320 46 46 69 69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320 54 54 80 80
地质工程 320 54 54 80 80
矿物加工工程 320 46 46 69 69

 

未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了解调剂程序,申请院外调剂。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1.复试程序①考生凭准考证到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进行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等资格审查;②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表格,参加由各所组织笔试;③笔试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及综合面试;④复试小组经评议对复试考生给出复试成绩。

2.复试时间:4月14日~4月30日,复试地点:导师所在研究所。

三、复试比例

根据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地质工程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3,其余专业实行等额复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实践环节的考核。

1.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由各研究所按照专业组织命题,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试不少于2门硕士或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为笔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英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结合进行,考试形式为先听两遍短文,复述主要内容,就听力和其他主题进行交流,考试时间为15-20分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工作采取函调方式,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七、初试、复试权重分配为6:4

八、体检

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其他详细事宜另见院网“关于2008年硕士生复试考生体检的通知”。

九、确定拟录取名单办法

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录取总成绩,分方向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院网上公示。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方式

复试名单在4月10日,拟录取名单在5月7日在我院网站(www.cags.net.cn )首页公布,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查询。

十一、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院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院复试领导小组两周内予以答复。

考生接待电话:68999643;

监督举报电话:689996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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