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生调剂学科
1、管理学(学科代码:12)的相关专业
2、哲学(学科代码:01)的相关专业
3、法学(学科代码:03)的相关专业
4、工学(学科代码:08)的相关专业
5、理学(学科代码:07)的相关专业
调剂专业:
1、管理科学与工程;2、企业管理;3、技术经济及管理;4、科学技术哲学;5、民商法学;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7、思想政治教育8、工程力学;9、机械电子工程;10、机械设计及理论、11、流体机械及工程;12化工过程机械;13、安全技术及工程;14、控制科学与工程;15、计算机应用技术;16、基础数学;17、应用数学;18、凝聚态物理;19、化学。
二、调剂原则(如教育部下达分数线时有新规定,将以新规定为准)
1、我校执行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满足原报考专业的A类分数线;
2、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互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三、网上调剂步骤
1.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调剂信息”栏目报名调剂。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调剂信息后,请直接致电我校各学院确认调剂事宜。此前无需寄送有关文字材料。
四、有关复试事宜
复试时间:4月12日上午报到,下午复试笔试;4月13日、14日面试;4月15日、16日、17日体检,详细信息请下载复试通知查看。
复试条件: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复试分数线:英语大于等于47分,总分大于等于308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大于等于320分,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
复试通知:4月7日我校将开通复试信息系统,请所有符合上述复试条件的考生(含调剂生),务必于4月10日前登陆我校网站填写复试信息,查看复试、体检等相关信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不按时填写复试信息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五、招生咨询电话:64450293,64433759
请单击查看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