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30分以上。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免试攻读广东商学院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申请人须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广东商学院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相关材料寄达我校研招办:
(1)成绩单 (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三、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08年10月初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申请人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件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3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原件;
(3)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
3.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参考书目、考试题型参见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含120分)者,方予录取。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录取。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将发出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08年10月25日寄达研招办,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办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复试人员组成
1.专业课笔试命题与阅卷人员由研招办从导师队伍中挑选并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专业面试人员由研招办从各专业导师队伍中遴选2-3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人员由研招办从外语学院中遴选1-2人,并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 广东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