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加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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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加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情况,为做好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计划,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报考条件满足《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1:1.2,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办法

1、各学院成立若干由三人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总分为160分,其中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80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进行折算)。笔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要求自行确定,笔试的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8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占20分,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占60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面试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36分,复试总分不得低于96分,否则不予录取。

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试前随机抽取,三至五名导师独立评分后,求算术平均值作为复试最后得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8+外语口试成绩+专业基础面试成绩,上线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构成,录取时按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时间安排:全校复试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4345,复试学院是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凡报考以上学院和专业的上线考生均须在42前到学院登记并参加复试。第二阶段为48411,复试学院是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物理电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凡报考以上学院和专业的上线考生(含未通过或未参加第一阶段学院的复试需要调剂的考生)应在47前到学院登记并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军官证等)、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科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和复试通知书到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复试手续和参加复试,所有复试通知书将于323发到各学院研究生科,考生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是自己领取还是邮寄复试通知书。

各学院在办理复试登记手续时,必须查验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本科毕业证”或“学位证”,证件不符者,不得办理复试手续。

4、加试安排: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结业”资格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未加试以及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得低于9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由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上的要求进行选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办理登记加试科目的时间为32941,登记地点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028-83202313)登记。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时间安排在47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5:00

5、所有推荐免试生由于确定其资格时已经进行了复试,此次复试不再参加。研究生院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01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将对本校推荐免试生依据其英语统考的成绩,确定是否保留其推荐免试资格或享受国家计划内指标。

研究生院将对校外推免生的资格(原毕业学校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科研业绩等)进行复核,确定是否保留推荐免试资格或享受国家计划内指标。

三、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需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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