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计划内指标 |
复试笔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法理学 |
10 |
4 |
宪法 |
刑法、民法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11 |
4 |
经济法 |
刑法、民法 |
刑法学 |
29 |
13 |
民法 |
民事诉讼法、行政和行政诉讼法 |
民商法学 |
62 |
25 |
刑法 |
经济法、刑事诉讼法 |
诉讼法学 |
36 |
16 |
中国法制史 |
经济法、行政法 |
经济法学 |
8 |
3 |
行政与行政诉讼 |
民法、刑法 |
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复试考生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文科楼104办公室)审查准考证、身份证,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外语通过四级,在核心期刊上有发表的文章)。应届毕业生请带学生证及学校证明。
4月5日上午各专业笔试;下午、晚上同等学力加试。
4月6日体检(地点:学校望江医院)。并将体检结果返回104
办公室,请自带照片。
4月7日面试。考生的综合评价结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口语测试情况确定。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原则上为7:3进行加权获得。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8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
4月8日下午3:00----5:30 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
调档函(地点:四川大学文科楼104办公室)。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