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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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制订分数线的要求,我校按照统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确定的复试名单为准。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统考: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哲学 01

50

50

90

90

335

经济学(02

55

55

90

90

370

法学 03

50

50

90

90

330

教育学(04

50

50

180

340

文学 05

50

50

90

335

历史学(06

50

50

180

300

理学 07

50

50

90

90

300

工学 08

50

50

90

90

300

管理学(12

50

50

90

90

350


2、联考:

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数学或专业课

专业或综合课

总分

备注

法律硕士

55

50

90

90

360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

工商管理

A

60

130

210

符合A线直接进入复试

B

55

120

185

符合B线择优进入复试

公共管理

45

115

165

风景园林

50

45

85

85

280

国际汉语教育

50

40

85

85

300

翻译硕士

50

45

85

85

280

社会工作

50

45

85

85

300

软件工程

50

40

80

80

280

报北大经济、管理类(需有数学成绩),按相关门类的复试分数线,单科降5分,总分降15分。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二、关于录取与调剂

1、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各学院(系、所、中心)拟录取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2、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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