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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 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须是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11工程”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已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者。
5.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未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
6. “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来自“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7.本科阶段在一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需要出示原件);
2.《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2份。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需要出示原件)。
5.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最迟复试时提交)。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9年9月22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将于9月25日前后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底。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①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②在本科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学院;没有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 “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的优秀学生可提前于6月-9月向相关学院提出预录取申请,通过学院预录取复试,即获得预录取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免试资格材料,即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四、录取
我校将于2010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签订培养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4. 我校已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参加培养机制改革的研究生,设有学业奖学金、基本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具体政策见学校文件。
5.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6月至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