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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已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河北农业大学热忱欢迎校外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推荐免试资格由所在学校确认,占所在学校指标)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来源为教育部确定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校,申请人应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推荐免试的程序
1、登陆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连同推免资格证明、大学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无补考、重修现象)、及其他获奖材料寄送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前。
2.、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与拟接收专业商定具体复试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复试合格后由研招办正式出具接收函。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经过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的《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并且在国家规定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未经审批者和未在网上报名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将自己的推荐免试表(加盖所在省级招办公章)、大学成绩单原件特快专递寄送我校研招办(邮编:071001,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入学后享受公费名额。
7、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