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
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
意见》(教研〔201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
招生改革,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质量,根据学校
《关于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修
订规则的通知》,经研究,制定艺术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
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
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
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
-考核”制招生工作。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
核。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成员包括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专业方向负责人等。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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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或专业方向教研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不少于 5 名责任心强、
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包括所有博士
研究生导师在内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三、申请办法
1.考生根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
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
2.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方向,
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
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
位公章);
(3)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
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本科生阶段
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
士论文开题报告;
(4)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5)证明外语水平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
(一年以上的)的相关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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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8)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期刊和学术会议论文、专
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
(9)科研项目: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
究内容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相关证明)。如申请
过科研项目,提交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书;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
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
究方向,1500-2000 字);
(12)博士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对
象与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等)、研究可行性分析、预
期结果、研究创新、研究基础等;
(1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研招
网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可直接打印。考生应严格按
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不允许有缺失);
(14)脱产学习证明(在职定向考生须提交);
(15)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
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少干
计划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
方可报考)。
所有材料应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
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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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中,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选拔方式
1.基本条件
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
2.资格审核
(1)申请人需有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冰上
舞蹈和街舞等难美项群运动项目学习、训练、竞赛经历,或
同时具备体育教育训练学类和舞蹈类学历学位教育经历。
(2)学院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
资格审核,通过量化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