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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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学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52名,各类在读博士研究生218人。

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3个,其中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全国“人文社科普及基地”1个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几个国家及80余个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校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3人,录取时根据生源和各学科发展需要调整确定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

2.申请审核制:面向应届及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见附件2)。

3.普通招考(统考生):面向全社会,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实行“硕博连读和(或)“申请审核制的专业(或导师)如完成全部招生计划一般不再组织(或参与)普通招考。

二、报考条件

1.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或《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

2.通过普通招考(统考生)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有硕士学位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备注栏内容。各专业初试参考书目(见附件4)。

三、学制及学费标准

1.学制

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士起点至博士毕业)。

2.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10000元。

四、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纳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2.各类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五类。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校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5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重复享受。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3.“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增强研究生自立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助教、助研津贴为500元/月,助研津贴由课题组从科研经费中按照工作量支付。

4.研究生困难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暂时性、临时性困难,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学费缓交三种。

5.科研创新项目

资助博士研究生自主开展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

五、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报名系统。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报名

网上报名及交费起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申请考核全过程,具体要求见《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修订)。

申请“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需登录http://39.99.114.64:9520/login.html(须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通过资格审核系统进行提交。

考生提交材料及审核材料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

(二)普通招考报名

1. 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

2. 资格审查及时间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网址:http://39.99.114.64:9520/login.html)(须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无需考生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及审核材料起止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

3. 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定向”的在职考生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出具意见、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2)身份证原件图片;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图片,以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应届硕士研究生凭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预计能够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证明;持国外学位证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图片;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图片;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6)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须以pdf格式上传。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2.初试考试科目为外语(不包含听力测试)和两门业务课。

3.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 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相关学院结合学校安排自定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七、录取

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的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资格材料、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和邮寄材料而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负责。

九、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话:0471—4393213            邮    编:010022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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