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学位者,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且最迟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上述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认证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2.已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学位者或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3.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原则上在相同专业学位领域内(参考附件 1)。
注:上述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或 250 分以上(CBT);
②GRE 成绩 1300 分以上,新 GRE 成绩 325 分以上;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CET-6 通过(或≥426 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⑧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⑨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①-⑧的要求,可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每年 3 月份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六)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硕士阶段成绩合格,学位课程不得有补考;
3.CET-6 通过(或≥426 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七)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招考方式
(一)本科直博(仅限学术学位博士)
参 照 《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本 科 直 博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办 法 》,具体申请时间及程可于 9 月中旬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仅限学术学位博士):
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的办法》及补充规定实施(http://yjszs.njmu.edu.cn/89/31/c10190a100657/page.htm),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可于 11 月初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有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暂时参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 生 招 生 “ 申 请 - 考 核 ” 制 实 施 办 法 》
(http://yjszs.njmu.edu.cn/89/30/c10190a100656/page.htm),学校将于 11月中下旬更新本年度实施办法。考生可于 11 月下旬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相关单位网站的有关通知,具体考核以各二级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
(四)校内优选(仅限专业学位博士):
为推进我校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2023 年拟选拔 8~10 名优秀的本校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三、关于报名
(一)网报时间
1. 硕博连读方式:2022 年 11 月 4 日~11 月 11 日;
2. “申请-考核”方式:2022 年 12 月 上旬;
3. 校内优选方式:2023 年上半年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按网报要求线上提交(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四、关于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我校 2023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90 人左右。因录取本科直博、硕博连读考生导致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