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详见我校《南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符合《南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通大研〔2021〕39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符合《南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通大研〔2021〕40号)规定的报考条件。
2.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博导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
2.“申请-考核”制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4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
3.普通招考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
(二)网上报名
考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逾期不再补报)。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请在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硕博连读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
(2)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1名为硕士阶段导师);
(6)思想政治考察表(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7)学术诚信承诺书(网报完成后下载);
(8)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考核”制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近五年期间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本校应届生还需1名硕士阶段导师);
(8)思想政治考察表(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10)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通过证明及研究进展;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1)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份;
(12)学术诚信承诺书(网报完成后下载);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普通招考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1份(仅限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
(3)硕士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6)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思想政治考察表(网报完成后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学术诚信承诺书(网报完成后下载);
(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内打印相关表格,并将材料寄(送)到招生学院(网报完成后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六、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1.根据招生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2.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3.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考
1.初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初试的同时将进行心理测试。
(2)初试时间:预计2023年3月中旬;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2.复试
(1)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内容: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复试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4)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3*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0%),其中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档案审核
全脱产非定向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其他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我校今后将其列入不诚信单位,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进行严格审核。
九、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住宿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为准。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十、其它说明
(一)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二)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政策参见学校最新规定。
(三)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六)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