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至目前国家尚未下达 2023 年招生计划,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将因正式招生计划变动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产生变动。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
1.按学习形式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
2.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转入河北农业大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
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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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
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规定执行。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
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报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
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
的《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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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农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
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
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
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
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我校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3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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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