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 计划”和“111 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在 70 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 30 多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学校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尤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唯一的高校“立法联系点”,
现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 13 个。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心区。
中国政法大学系我国首批法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教育规模位列全国第一,是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博士点,也是一些法学新兴学科的创立者,在全国第一个设置了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以及交叉学科纪检监察学等博士点。
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 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进入 A+档,并列全国第一。
2021 年 9 月,全校共有学历研究生 7857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 1605 人,硕士研究生 6252 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现全校有符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教师 254 名,符合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教师 746 名 。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和二级培养单位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如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和实践平台,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赴国际组织实习,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
学校将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规律,弘扬传统,与时俱进,努力建成致力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
(以上数据统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一、招生方式
2023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生、硕博贯通研究生和“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贯通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中国政法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选拔培养工作办法》。“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3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 1 名博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单列,详见《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2023 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外,2023 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总量的 10%。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之一,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交叉学科及新设学科可跨一级学科接收申请人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其中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
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将有效期延至 3 个月以上),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按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在学校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须提交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项目研究成果、调研报告等材料。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
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字数不少于5000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