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或《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课程(或同类课程),且课程成绩绩点不得低于 3.0/总 4.0(或 80
分/总 100 分);
(2)在上海财经大学规定的专业 C 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已被录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C 级期刊目录见“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以发表当年为准)。若申请人尚无论文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则须寄 1-2 篇学术代表作(如已录用的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等)
供资格审查组审定,审定合格则视同达到此条款的要求。
4.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学术月刊》《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研究》《思想理论教育》《中共党史》)上发表或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
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5)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扫描件,不超过 5 件;
(7)近五年内参加 CET-6、IELTS、TOEFL 考试的成绩证明扫描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向人文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推荐书:两位哲学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专家应是考核申请者的硕士导师。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105 室,人文学院博士招生组赵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1130。
注明“申请考核”制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2 年 12 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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