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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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1 人文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130 联系人:刘长喜、赵丹 计划招生:12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考生报名及录取阶段初步确定导师,入学三个月内通过双向选择明确论文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 3 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 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陈 忠、范宝舟、林 晖、刘长喜、康 翟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 马克思主义经济认识论 程 晓

03 当代经济现实的哲学问题研究

04 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及其当代意义

010102 中国哲学 01中国古代哲学研究 刘静芳、郭美华、徐国利、朱 璐、王 格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中国近现代哲学研究 陈 焱、吴晓番、陈成吒

03中国经济哲学研究

010105 伦理学 01 伦理学元理论 方红庆、倪剑青、章益国、谭琼琳、韩 亦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 经济伦理学 刘松青、刘旻娇

03 应用伦理学

04 西方伦理学史

05 伦理学与政治哲学

注:标有下划线的为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指导教师。申请“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在导师栏填写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

请资格指导教师姓名。

附:人文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IELTS≥6.0 或 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译文,

或参与翻译过专业著作,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1)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哲学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 3.0/总 4.0(或 80/总 100 分);

②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哲学和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含历史学、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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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或《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课程(或同类课程),且课程成绩绩点不得低于 3.0/总 4.0(或 80

/总 100 分);

2)在上海财经大学规定的专业 C 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已被录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C 级期刊目录见“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以发表当年为准)。若申请人尚无论文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则须寄 1-2 篇学术代表作(如已录用的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等)

供资格审查组审定,审定合格则视同达到此条款的要求。

4.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学术月刊》《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研究》《思想理论教育》《中共党史》)上发表或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

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1026 日至 11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5)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扫描件,不超过 5 件;

7)近五年内参加 CET-6、IELTS、TOEFL 考试的成绩证明扫描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125 日前,向人文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推荐书:两位哲学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专家应是考核申请者的硕士导师。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105 室,人文学院博士招生组赵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1130。

注明“申请考核”制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212 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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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 202212 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31 月上旬。

2.由学院专家根据哲学大类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哲学综合”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

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哲学综合”知识考查范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外国哲学、伦理学和中国哲学,试题类型是名词解释和论述题,重点考察申请者掌握哲学基础理论的广度

(知识面)。申请者可以根据试卷规定的一定比例,在名词解释和论述题中分别自主选择一定数量的题目做答;综合能力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

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考核总成绩中的各部分分值和比重详见综合考核规则(将于综合考核前公布)。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

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哲学综合”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工程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编写组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2 年);《西方哲学史》,

张志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二版),赵敦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伦理学导论》,程炼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年);《伦理学简史》,麦金太尔著,龚群译,商务印书馆(2003 年);《中国哲学史新编》,冯友兰著,人民出版社(2004 年)。

2.本方案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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