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160 联系人:武一佼 计划招生:22 人(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名额)
招生改革措施:所有专业和方向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博士报名,不分专业统一进行考核和录取,并实行统一培养,招生阶段不确定导师,
入学一年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论文指导小组一般为 3 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葛冬冬、陈 媛、崔万云、李欣苗、杨超林 “申请考核”制选拔
田 博、刘春梅、张 涛、郝晓玲、曾庆丰
邵志芳、江 波、陆品燕、何斯迈、邓 琪
唐志皓、韩 潇、Nikolai Gravin、 袁洪松
冯银波、伏 虎、胡浩栋、王 晓、刘慧康
周志明、Bundit Laekhanukit
1201Z1 电子商务 01 电子商务 崔丽丽 “申请考核”制选拔
1201Z4 金融信息工程 01 金融信息工程 于长锐、郑大庆、韩松乔、井然哲、吕 晨 “申请考核”制选拔
涂文婷、陈 云、俞 立、张 超
1201Z5 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01 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黄海量、王英林、肖升生、李艳红、吴继兰 “申请考核”制选拔
陈佳威、郭子超、贺江宁
注:标有下划线的为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指导教师。申请“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在导师栏填写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
请资格指导教师姓名。
附: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 IELTS≥6.0 或 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以及硕士阶段核心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 3.0(或 75 分);
(2)在学校认可的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以主要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若申请人尚无论文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则须寄 1-2 篇学术代表作(如,
已录用的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等)供资格审查组审定,审定合格则视同达到此条款的要求。
4.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等),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申请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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