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或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我校 2023 年预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 5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 40 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招生类别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二、招考方式
我校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有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目前正在国(境)外学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 具有高级职称;② 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③ 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④ 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或重点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参加相关英语考试,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120);WSK(PETS5)合格;或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则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三)中 1(1)或 1(2)要求。
(2)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 具有高级职称;② 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③ 近 5 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④ 近 5年来(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或者重大工程项目。
2. 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 外语水平须符合招生目录中语种要求。
4. 报考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在职人员应来自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承担重大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