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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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57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名),所有学科专业均须脱产学习,热诚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

三、招生计划

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具体招生计划在考前另行公布。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3.报考人员身心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本人为前三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023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为: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网站下发的最新文件。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5月15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 2023年5月16日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须以EMS寄送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①《青海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交材料审查表》。

②《青海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③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 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有关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书(在http://yjs.qhu.edu.cn/下载)。

⑤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http://yjs.qhu.edu.cn/下载)。

报考少干计划考生需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街道委员会填写。

5.报考表格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手续齐全者经审查合格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复审通过的最终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底前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3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大学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业务课名称见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为100分。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英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办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拟录取考生。

2.体检时间: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

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符合条件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费10000元/年,《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信息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政编码:8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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