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程序
1.1 考生资格审查;
(1)审核材料(需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学位证书原件。
(2)需交材料: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生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一志愿考生免交);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原件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馆盖公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加盖公章);1寸彩照1张(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还需交验户籍(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定向(委培)意向书;报考定向、委培类别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1.2 专业课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
1.3 思想政治考核;由学院总支副书记负责进行
1.4 体检(注意事项见学校发布的 “体检须知”)
1.5 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通过以上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办法
2.1 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向全体复试考生介绍学位点情况,包括导师和研究方向介绍、学位点建设情况、往届研究生培养情况和就业情况等。
2.2 由复试小组秘书组织考生抽取英文测试所用的一段英文文献的编号。具体测试内容在面试时,根据考生所抽的编号发给考生。
2.3 面试过程
(1)考生用英文介绍自己,2-3分钟。
(2)一段英文文献翻译。复试小组成员将考生选好编号的一段英文交给考生,由考生先朗读一遍,随即再口头翻译成中文。
(3)复试小组成员用英文向考生提问1-2个问题。
以上(1)-(3)条,作为考生口语及听力测试得分的主要依据。(满分100分)
(4)专业测试:由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有关专业问题,一般4-6个问题。由秘书或记录人员详细记录问题和考生回答情况。同时,应兼顾对考生心理状态的考察。
以上第(4)条,作为考生专业面试得分的主要依据。(满分100分)
2.4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 录取办法
按《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摘录如下: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得分,只作为被录取的必要条件。对于不符合该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其他成绩综合得分的计算及录取工作。
(3).在同等条件下,遵循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原则。
(4).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在报考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说明理由,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留研究生学院备案。
4. 复试时间安排
4.1工程力学和固体力学硕士点复试日程安排
4月6日:报到(注:考生体检费60元/人,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报到时交学院)
时间: 8:30—10:30
报到地点:绣山工程楼215室
联系电话:87600980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会:时间:4月6日下午13:00;地点:绣山工程楼202室)
4月6日:思想政治面试
时间:14:00
地点:绣山工程楼212室
4月6日:体检
时间:8:30—11:30
地点:校医院(宁波大学)
4月7日: 专业课笔试
时间: 8:30—11:30
地点: 5-105
4月8日: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
时间:8:10-
地点:绣山工程楼208室
4.2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位机械工程硕士点复试日程安排
4月6日:报到(注:考生体检费60元/人,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报到时交学院)
时间: 8:30—10:30
报到地点:绣山工程楼215室
联系电话:87600980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会:时间:4月6日下午13:00;地点:绣山工程楼208室)
4月6日:思想政治面试
时间:14:00
地点:绣山工程楼212室
4月6日:体检
时间:8:30—11:30
地点:校医院(宁波大学)
4月7日: 专业课笔试
时间: 8:30—11:30
地点: 5-105
4月8日: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
时间:8:10-
地点:绣山工程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