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根据实现依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培养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综合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
1.能熟练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并运用其指导我国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2.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把握前沿问题和研究动态,同时对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有全面了解。
3.具体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毕业后能胜任高等院校、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
4.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中外文互译、撰写论文的能力。
5.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操作与应用、常用数据库软件的使用技能。
6.培养健全、完善和积极向上的人格,能正确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并对社会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同时具有健康的体魄。
7.经过三年的培养,力争大多数毕业生能够具有一个资格证(司法资格等),一篇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一定的科研能力、创业竞争力与就业竞争力。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宪法学
2.中国行政法学
3.行政诉讼法学
4.宪政法律文化
三、课程设置(见附表)
四、学分要求
公共必修课3门共6学分,专业基础课3门共9学分,专业必修课6门共12学分,其他必修课2门4学分,研究方向课4门共6学分,选修课5门(自选2门)共3学分。以上共计40个学分。
五、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必须立足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相关领域,提倡以宪法学、行政法学为核心进行交叉研究。在二年级上学期期末,通过开题确定选题,开题报告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正式写作。论文开题以后,三个月内进行中期检查。在读期间未达到学术论文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评阅与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必须基于自己的观点并有所新意,符合形式要件,达到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每位学生必须参加由法学院主办的相关学术讲座10次以上,并做好笔记。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与考核方式由本硕士点辅导员负责。法学前沿讲座则由法学院统一安排并统一考核。
2.由各个硕士生指导教师负责安排自己所指导的硕士生进行教学实践。每个硕士生至少应指导1篇以上的自学考试或电视大学等法学本科论文。第三期开始,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结束以后,必须完成6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有条件的,还可安排函授课程讲授、助教岗位等。以上事项,由各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七、培养方式
为了达到上述培养目标,在培养方式上应该贯彻如下基本原则:1、导师辅导与本人自学相结合原则;2、理论修养与实践能力相兼顾原则;3、课堂教学与言传身教相统一原则4、为人与为学并重原则
八、本专业研究生文献阅读的主要著作与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1][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厦出版社
[2][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胡肖华.宪法诉讼原论.法律出版社
[4]李伯超.宪政危机研究.法律出版社
[5]欧爱民.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个案考量.法律出版社
[6]刘丽.税权的宪法控制.法律出版社
[7]邓爱民.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法律出版社
[8]何华辉.比较宪法.武汉大学出版社
[9]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
[10][台]李鸿禧.违宪审查论.元照出版社
[11][荷]马尔赛文.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华厦出版社
[12]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3]张庆福.宪法学基本理论(上下册).社科文献出版社
[14]
戴雪.英宪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
[15]张千帆.宪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
[16]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
[17]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美]埃尔斯特.宪政与民主.上海三联书店
[19]
维尔.宪政与分权.上海三联书店
[20]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海三联书店
[21]
詹宁斯.法与宪法.上海三联书店
[22][美]查尔斯•A•比尔德. 美国政府与政治(上下册).商务印书馆
[23][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24][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
[2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26][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
[27][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
[28]
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
[29]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0]胡肖华.走向责任政府.法律出版社
[31]胡肖华等.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
[32]胡肖华.行政诉讼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33]翁岳生.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34]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35]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6]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7]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上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38]罗豪才.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39]曾繁正等译. 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红旗出版社
[40]应松年.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41]关保英.行政法的价值定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2]刘善春.行政诉讼价值论.法律出版社
[43]姜明安.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
[44]杨 寅.中国行政程序法治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