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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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大学本科毕业于“985”或“211”院校(不包括下设的二级学院)或其所在学校的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到我校攻读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其它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可申请到我校攻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3.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
3.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6.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并于9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达所申请的院系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2.经我校各院系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由院系于10月中旬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携带“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在我校体检后参加复试。
3.对于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我校在其“推免生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盖章后,返回推免生本人。
4.推免生凭“推免生登记表”,于规定时间内在当地办理网报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信息要完整)、“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于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它
1. 推免生入学后,经院(系、中心)审核,符合我校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2. 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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