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按一级学科招生,机械工程学科覆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等三个二级学科。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按一级学科招生,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覆盖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两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而定(复试前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按一级学科招生,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覆盖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按一级学科招生,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覆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五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电子技术(模拟、数字)和微机原理等。
1、按一级学科招生,土木工程学科覆盖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六个二级学科;
2、研究方向中01-04为岩土工程,05-08为结构工程,09-11为市政工程,12-14为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15-18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19-22为桥梁与隧道工程;
3、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同等学力加试科目:09-11市政工程为水分析化学Ⅰ或水力学Ⅲ、微生物学;19-22桥梁与隧道工程为桥梁工程与隧道工程;其余为考试科目④中未选的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水力学、工程水文学Ⅰ。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路面工程
2、交通规划。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路面工程
2、交通规划。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化学化工基础理论综合;
2、化学化工文献检索。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热工基础综合知识;
2、工程热力学Ⅲ、工程流体力学、内燃机原理、传热学4(任选一)。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制冷原理与设备;2、工程热力学Ⅲ、传热学4(任选一)。
1、按一级学科招生,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覆盖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五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化学化工基础理论综合;
2)、化学化工文献检索。
1、按一级学科招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覆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二级学科。
2、只有05方向招收日语考生,其它方向均不招。
3、本专业专业课选定说明:报考01和02方向,考试科目选856,报考03和04方向考试科目选853,报考05方向选857,报考06方向选858。
4、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流体力学;
2)、无机化学。
1、按一级学科招生,数学学科覆盖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数学五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已在本学院复试科目中单独列出,请查阅。
1、按一级学科招生,物理学学科覆盖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三个二级学科。
2、报考01-06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选861,报考10-13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选863,报考07-09方向的考生可二选一。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已在本学院复试科目中单独列出,请查阅。
1、按一级学科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覆盖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数据库系统基础;
2)、C语言程序设计Ⅰ
1、按一级学科招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覆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三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且须加试2门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已在本学院复试科目中单独列出,请查阅。
1、按一级学科招生。应用经济学覆盖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六个二级学科。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管理统计学;
2、项目管理。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营销管理;
2、运营管理。
1、本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室内设计、园林景观、环境艺术、工业设计及其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2、报考01-04方向的考生必须选考501;报考05方向的考生必须选考502。
3、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
1)、建筑设计的相关理论;
2)、建筑快题设计。
1、本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园林景观、环境艺术及其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
1)、城市规划快题设计;
2)、城市规划实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西方哲学史;
2、科学技术哲学。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西方社会学理论;2、数据分析—SPSS软件应用。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2、马克思主义思想史。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业务课:01方向考662和886;02方向考662和806;03方向考662和806;04、05方向考683和854或886。
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业务课:01方向考806;02方向考806;03、04、05、06、07、08方向考854或886。2、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1、同等学力的考生须符合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第(二)条。加试科目:
1)、综合英语4;
2)、英汉互译。
2、二外均为我校自命题。
1、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2、本专业考四门均为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中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材料性能学;
2、材料现代分析方法。
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满分各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第(二)条。加试科目为:
1、产业生态学;
2、环境学概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