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音乐史部分
一、课程的性质和设置目的
中国音乐史近代部分是中国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之主要内容之一。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历史时期音乐文化生成和演变的史实、辉煌成就以及经验教训等方面的认知理解能力。要求考生对中国近代历史上所发生的各音乐文化现象有较清晰、具体的认知,并熟记硬背各时期不同的一些重要概念,为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及进一步提高音乐水平和学历层次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1、中国传统音乐于近代演变发展的基本特征
(1)掌握民歌、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于近代演变发展的基本特征。
(2)了解民间主要表演艺术家和他们的历史生平、代表作品及艺术风格。
(3)熟知近代出现的各种主要传统音乐体裁样式及流派。
(4)了解传统音乐传承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各主要会、社、团、科、班等机构。
2、近代音乐思潮
(1)了解西方音乐传入的基本途径(宗教音乐、军乐、乐歌运动对近代音乐文化发展的影响);注意西方传教士们的宗教音乐活动,以及中国近代欧式军乐队建立的政治基础和文化背景。
(2)了解晚清皇室住外史节、教育界、学术界、商界等人士对西方音乐文化最初的感性认知以及对西方音乐文化的输入介绍。
(3)掌握乐歌运动及其历史意义的文化含义。熟记乐歌运动中各主要音乐家及其音乐实践活动;并熟练地听辩其主要代表作品之艺术上的风格特点;思考该思潮运动历史意义之所在。
(4)了解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所形成的“新”的音乐文化思潮;掌握该时于欧美学成归来的主要音乐家及其为发展中国新的音乐文化,将西方音乐理论技巧运用于中国音乐实践中的艺术创造性活动;掌握“新音乐”、“中国乐派”、“民族化”、“民族之声”、“中华民族性的国乐”、“东西调和”、“复兴雅乐”、“全盘西化”等文化概念;注意该时期音乐家们重要的音乐思想。
(5)熟知30年代抗日救亡歌咏运动和“左翼音乐”运动的基本概念、内容及历史意义。掌握左翼音乐家及所赋予新含义的“新音乐”、“救亡歌曲”、“国防音乐”、“战时音乐”等文化概念,注意该时期的音乐家及其音乐思想,以及与前后不同时期和不同流派的音乐家们音乐思想的区别。
(6)了解30年代前后以上海国立音专为中心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出版等音乐实践活动;注意该时期几位主要的音乐家及他们的创作和几所重要的教育机构以及影响最大的几种音乐刊物
(7)了解40年代延安音乐家及以“民歌研究会”等团体为中心,领导和掀起的,对民歌进行搜集、整理、研究、讨论的主要音乐理论实践活动;以及之后所引发的“新秧歌运动”和“新秧歌剧”、“新歌剧”的诞生。
3、音乐教育
(1)理清普通音乐教育于中国近代兴起和发展的基本脉络。了解乐歌兴起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等背景;掌握主要几位普通音乐教育家们的历史生平及其音乐教育活动。
(2)理清社会音乐教育兴起和发展的基本脉络。掌握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以及相关的文化概念,了解几位主要社会音乐教育家们的历史生成背景及其音乐教育活动。
(3)理清师范音乐教育兴起和发展的基本脉络。掌握其文化生成的基础和背景,熟悉主要音乐教育家、教育思想、教育机构、教育内容以及相关的文化事项。
(4)理清专业音乐教育兴起和发展的基本脉络。了解专业音乐教育建立的基础与必要性,熟知专业音乐教育的主要代表人物、教育思想、教育机构以及教育成果。
4、音乐作品的创作
(1)声乐作品创作。了解中国近代声乐作品出现、发展的基本特征,它与传统音乐有何不同?提高对各时期新出现的各声乐体裁分类及艺术风格的认知能力;在对作曲家历史生平、创作特征了解的基础上,增强对个别作品的鉴赏分析能力。
(2)器乐作品的创作。了解近代乐器音乐与器乐作品发展的基本脉络,提高对各时期新出现的各器乐体裁分类及艺术风格的认知能力;在对作曲家历史生平、创作特征了解的基础上,增强对个别作品的鉴赏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