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的精神,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招收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我校2012年各专业(除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外)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拟招收40人。招收专业包括:国际关系(综合政治方向、国际文化传播方向、国际法方向)、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理论与实践方向、国际事务管理方向)、世界经济(国际经济方向、政府采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等学术型硕士,英语笔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等专业学位硕士。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1年9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以及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等能证明申请者学业成绩和能力的材料;其中《推免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和成绩单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英、日、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型硕士及英语笔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等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提交第二外语语种及相关成绩证明。
三、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发出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
四、我校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时间定在2011年10月12-13日两天,具体复试办法详见附件。复试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出具录取接收函。
五、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仍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六、申请复试资格时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复印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10天内,将《推免生登记表》原件送达我校研招办。
七、入学前如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我校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100091),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字样。
研招办电话和传真(010-62861184)。
诚挚欢迎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