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经政治审查合格者;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国外学历学位者,报名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12门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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