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和直接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