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0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2011年文件未发,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科目设置
初试科目3门: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第一门业务课)、专业课(第二门业务课)。
二、初试科目的编制
每个博士点考试科目的设置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讨论通过,具体要求是:同一级学科下的各个博士点(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的专业基础课科目(第一门业务课)须相同(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博士点的专业基础课允许设置不同科目,但最多为2门);专业课(第二门业务课)的考试科目一般也要相同,专业课(第二门业务课)的考试科目若确需不同,每个博士点最多只允许设置2门科目让考生选考(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增博士点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合计数最多不得超过该一级学科自增博士点数)。考试科目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
三、命题质量分析
在确定初试科目和编制考试大纲前,命题老师应对所负责命题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试卷的质量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各年度相应考试科目的命题质量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分别送交所在学院学位点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位点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应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命题老师的汇报,并对命题质量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分析命题的合理性、科学性、存在的不足,研究确定如何更科学合理地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提高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命题的科学性和选拔的有效性。
四、招生学科、专业
以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基础,确定招生学科、专业。
各博士点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对允许招收的在职博士生提出是否需要脱产学习的要求。
五、招生导师安排
选聘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按照《福州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福大研[2005]12号)和《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配套经费暂行实施细则》(福大研[2010]46号)的精神执行。申请2011年招生的博导应向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填报《招收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同时先按招收一名博士生计15000元的标准,预先将导师配套经费转入学校博士生导师配套经费专户(由学院统一填写《福州大学2011年拟招生博士生导师预交配套经费登记表》,并于7月9日前送交研招办),而后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招生的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本学科的招生计划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选(要优先保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博导的招生需要),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研招办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和复核,并由校领导审定2011年拟聘任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据以编制招生目录,纳入招生计划。
六、制订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题专业课均需编制课程(考试)大纲,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课程(考试)大纲经编制人初订后交相应博士点集体讨论通过,经博士点负责人和院长审核签名后于7月12日前报研招办,课程(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公布,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七、其他事项
1、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首要环节,既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向社会、考生所做的公开承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试科目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保持相当稳定,并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上的方向一致),做到招生计划合理,政策说明准确,进一步提高招生专业目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导向性,以利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选拔。
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请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3、专业目录和《招收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应于7月12日前送交研招办。为提高专业目录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学院在报送目录时,对与2010年目录相比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请用斜体字表示。
4、有关表格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专业课课程大纲和专业目录还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 llq@fzu.edu.cn。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