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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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名工作,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须政治、业务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安心本职工作,并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
    2、报考的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原则上报考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给各系2011年的报考推荐名额原则上每系不超过1人。机关人员的报考由学校统筹考虑。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24日。 
    四、报名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填写《桂林航专教职工报考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人事处主页“文表下载”项下载),排版调整后A4打印。
    2、报考人员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部门将申请表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由各系(部门)将《桂林航专教职工报考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交人事处,逾期未交者学校将不再受理。
    3、人事处审核申请人条件,报学校审批。
    4、报考人员办理有关报考手续(有关报考手续的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咨询所报考的学校)。
    五、待遇及管理
     1、录取委培或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其相关待遇按桂林航专《教职工报考及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有关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2、必须与学校签定8年的服务协议,之前其服务期未满的,须继续履行。其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校的服务期为取得博士学位应在学校服务期与之前剩余服务期的累加(不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此时段不计入服务期)。委培、定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申请调离学校或辞职的,须交纳违约金20万元整,并退回攻读学位期间向学校借支的培养费、路费等费用及攻读学位期间(含非脱产期间)由学校发放的工资、各种津贴、各种补贴、安家费等。   
    3、录取委培或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学费由个人预先垫支50%,待拿到学位回校工作后再按照学校《关于教职工报考及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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