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在职博士(考博)招生说明
1.我校决定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2011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
3.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专业联合培养方向为与北京大学、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相关申请考核办法另行公布;
4.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5.2011年清华大学对外招生人数为500人左右。我校将在2010年10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6.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7.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0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10.我校部分招生院、系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方式改革,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与上述有所区别,详细信息见招生目录;
11.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2.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3.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4. 201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5. 2011年是否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
16. 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