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研究总院简介—
钢铁研究总院成立于 1952 年, 2007 年与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联合成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是中央直
属大型科技企业,其研究领域包括以新材料为主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全部的钢铁生产流程工艺技术以及相关的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等。 中国钢研 现有从业人员 8300 人,其中技术人员近 4000 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占 30 %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6 人,其中一人为两院院士,有 34 人分别担任中国金属学会等 6 个全国学会的常务理事和理事。
近 50 年来,无论是在我国 " 两弹一星 " 等国防重点军工材料的研究中,还是在国家“七五” ~ “十五”期间的国民经济建设中,我院都承担了大量的重点课题,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到目前为止,我院共取得 5000 余项科研成果,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293 项,获准国家授权专利 783 项,在国家科技部对全国工业类科研机构评定中,我院的综合科技实力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钢铁研究总院骄人的科研成果的取得,源于其雄厚的科技人才队伍和优良的人才培养机制。自 1978 年我院即恢复了研究生的招收和培养工作,现已拥有 2 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11 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10 个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首批被批准建立的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我院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统一面向社会就业,并择优进入集团工作。
钢铁研究总院不仅有良好的学术氛围,而且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我院地处中关村高新科技园区,四周与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科院、北京交通大学等毗邻,交通便利,信息快捷。 钢铁研究总院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学位!
一、招生人数:
2009 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生 35 人( 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相同或相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若为国外学位需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历考生即 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要求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 需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 。
(2) 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 ( 含三篇 ) 的学术论文 ( 署名前二名 )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 ( 含省、部级 ) 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 12 名、 8 名、 5 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 5 名、 3 名 ) 一项。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在职申请学位生和专业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三、报考手续:
1 .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 12 月 3 日上午 9 : 00 公布)。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2 .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 2009 年 12 月 3 日- 12 月 30 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将在 2009 年 12 月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址( http://www.cisri.com.cn )了解有关网上报名信息。
3 .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在 2010 年 1 月 5 日前向我院寄送以下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④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④、⑤,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 ⑤ ,但须另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职称证明复印件、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4 .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下列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①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③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考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报名费支付方式:考生报名后将报名考试费 200 元以邮局汇款方式于 2010 年 1 月 5 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钢铁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收,邮编: 100081 )。汇款单留言处必须注明报考人员本人的姓名。
7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者,必须在 2009 年 12 月 3 日- 15 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书,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三、初试
1 .时间: 2010 年 3 月下旬,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英语考试分为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两部分,基础英语占 60 %,将涉及听力、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专业英语占 40 %,涉及专业文献翻译等。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
3 .考试地点:钢铁研究总院南院主楼 5 层研究生教室。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复试
1 . 初试以后进行复试工作。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及外国语测试等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
2.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考试期间 将安排考生进行体检(须准备一张 1 寸近照),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
1 .对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实行择优录取。
2 .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总院提供的基本生活费及导师提供的科研津贴,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____ 3 .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 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硕士生中选拔。
六 、其它
1 .我院研究生部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2 .单位代码: 82601
单位名称:钢铁研究总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钢铁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 100081
联系电话: 62182806 , 62182943 (传真)
电子信箱 : gy_yjsb @263.net
3.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免费考研网www.freekaoboin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