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每年一次,由我校自行命题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201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至2011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网址:http://www.moe.edu.cn。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不得报考。详见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七)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参加与报考学科相关专业的6门(含6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并有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1篇,或有已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九)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引起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十)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另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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