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读硕士生或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已获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②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需提交由进修单位提供的成绩单);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专业方面的论文,并为第一作者);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两门或两门以上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其中一名必须为所报考导师。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各研究方向博导以遴选年限排序,但“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不受此限,排在该方向的前面,注有“*”的博士生导师为我校聘请的兼职博导。
五、报名程序
1、 考生到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dlmu.edu.cn/)下载《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专家推荐书》并按要求填写(请用签字笔或黑色、蓝黑钢笔填写)。
2、 网上报名:
网址:(http://grs.dlmu.edu.cn/)
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大连海事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请仔细核对相关内容,打印出来签字后与博士登记表等材料一起交到研招办。
3、 考生在2011年4月2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送下列报名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与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函报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在学证明(在入学前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⑥同等学力生免交③、⑤两项材料,但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所进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⑦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产生《大连海事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请仔细核对相关内容,打印出来签字后提交。
六、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大连海事大学
考试时间:2011年5月14、15、16日。14日全天、15日上午为笔试,15日下午各学院、学科组织面试;16日为同等学力加试。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学术水平及培养潜质择优录取。
八、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传真:0411-84728329
十、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