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工作。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10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96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工作。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学制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至201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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