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生直博学位招生办法
为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我校决定招收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
一、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信守法,身心健康,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校内外已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二、招收专业我校理学、工学门类各专业均招收本科直博生,详见2012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首先与报考指导教师联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2、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收直接攻博申请表;
⑵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无效);
⑶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⑷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各1份。
⑸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同意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如确有困难,可延至面试时提交)。
申请表和复印件均请用A4纸。全部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同意招收为直博生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院最终确定本科直博生录取名单。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阅读我校招收本科直博生要求,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第二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用快件直接寄(或送)达所选报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收理;
3、报考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是否来我校参加复试(2011年10月8日前);
4、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80元/生);
5、研招办对通过学院复试并同意招收为本科直博生的申请者寄发接收函至该生所在学校,并分批上网公示;
6、收到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博士生招生报名工作。 五、其他说明
1、本科直博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半至五年半,其中课程学习为两年左右,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为两年半至三年半。第五学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论文阶段,考核不通过者,将改做硕士论文,按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直博生均享受学校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公费),在校期间的待遇与其他博士生相同。被录取的直博生于2012年9月入学。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各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001 航空宇航学院 025-84891274
002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003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132
00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25-84892852
005 机电学院 025-84892552
00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17
007 民航学院 025-84893552
008 理学院 025-52113709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01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025-84893152 或 025-52119003
011 艺术学院 025-52075803
012 外国语学院 025-84895719 或 025-52112812
015 航天学院 025-84892805
0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489283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