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30人。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包括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 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对于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1或第2作者)
三、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 11月16日~2010年12月22日
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并点击“博士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注:考生报名前,请务必先与报考的导师联系,如未联系,造成的选考科目错误或在录取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2.邮寄(或送)报名材料及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2010年12月30日之前寄(或送)到研招办):
(1)考生网报取得报名号后将下列报名材料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寄(或送)到研招办:
① 本人签字的网报基本信息确认表
② 填写好的上海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载)
③ 两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下载)
④ 打印并粘贴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
⑤ 本人的硕士成绩单(往届生可到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馆公章)
⑥ 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副高级专业资格证书和两篇学术论文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收(200444)。
(2)邮寄(或送)报考费:报考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加寄100元两篇论文评阅费),考生可到当地邮局普通汇款(汇款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收款人:上海大学研招办。汇款人:考生本人姓名;汇款附言:务必写清楚网报“报名号”)。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