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季和秋季招生,招生总规模为700余人。春季面向校内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秋季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公开招考。本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对外公开招考。
一、报名
(一)报名办法
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考生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6日上午8:00至2011年11月3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相关说明
1、凡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类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经核实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内蒙古农业大学、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专职教师可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专项”。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择优录取。
3、我校实行按二级学科报名考试,录取阶段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招生导师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五)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考试。
2、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满六年)并通过同等学力资格审查的人员。
(六)报考资格
1、我校在考前不对公开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2、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于报考当年10月20-26日(逾期不予受理)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以下B5纸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学士学位证书;
(2)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名列前三名);
(4)至少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5)在我校或其它设研究生院的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程的成绩单(外国语成绩也可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替代)。
我校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于11月上旬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查结果,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当年报名考试。
(七)其它
1、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初试
1、时间:2012年3月17、18日
2、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具体位置于考前一周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详见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外国语考试的主要题型有:阅读、词汇、完形填空、写作和翻译等,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四、复试及录取
(一)考生复试前应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报名登记表、两封由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签字的专家推荐信、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盖有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成绩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可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身份证、准考证、硕(博)士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硕(博)士学位论文以及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可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考前资格审查原件及准考证;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一学期休学。休学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可申请再休学一学期。累计休学两学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
1、对考生进行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实行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
2、我校主要招生类型分为非在职生和在职生两大类。
(1)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生,由国家、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经费和1500元/月的助研津贴并享受公费医疗。进入拟录取名单后须与学校、导师签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协议书》。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为8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学年培养费。拟录取后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并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国家标准的助学金。
五、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本年度招生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附件: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