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报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
⑴在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其中一篇被EI或SCI收录,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四名);
⑵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7.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及考试时间等详细情况请于2012年2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报名地点: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257室)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位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
5.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6.体检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
7.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8.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报考条件第6条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笔试)科目:
⑴政治理论课(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
⑵外国语(含阅读、语法、词汇、翻译和写作);
⑶两门业务课。
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所属学科进行,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名单另行公布(http://www1.tyust.edu.cn/yuanxi/yzb/zsxx.html)。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结合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科研成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七、录取类别
1.非定向: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委托培养):录取时定向(委托)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就业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八、学习年限及待遇
脱产博士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生为3-6年。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及所在工作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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