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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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相关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艺术专业人才。
 
二、招收学科专业、计划及指导教师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6名。其中研究院、文化产业学院、人文学院4-5名,音乐学院5-6名,影视学院、传媒学院2-3名,美术学院9-10名,设计学院3-4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⑴有丰硕的前期科研成果;⑵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2012年2月20日3月8日每天8:00-22:00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阅读网上公告,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提交材料:
2012年3月9日15日(邮寄报考者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者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22室)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两名相关学科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空表打印后填写);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证明、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在入学前须补验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并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科研成果。
(注: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函报者只需邮寄复印件,复试时带原件补验证;关于课程学习成绩单,请在其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学校教务部门或现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合格表(请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后自行到医院体检);
5、报名费120元,考试费360元,共计480元(函报者可通过邮政电子汇款方式缴纳;同等学力者经导师审查,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补交报名考试费);
6、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六张(报考登记表和体检表上各贴一张,其余四张背面请注明姓名)。
以上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备注】 关于报名方式,届时若有变动,则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五、前期科研成果审查
由于博士生的培养更为重视其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所以在博士生招生时增加前期科研分。所有考生提交的前期科研成果均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打分,分值记入总分。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4月中旬左右。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③门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5月中旬左右。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复试通知单。
2、复试参加人员:我校按2∶1的比例组织初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
3、复试科目及内容:《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④门科目(面试)。
为考查考生潜在的科研创新能力,我校以考生论文选题意向作为复试(面试)的主要内容。进入复试的考生在接到我校研招办复试通知后、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选题意向书》(届时请在南艺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复试时对考生提交的《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选题意向书》进行提问、讨论、答辩,重点对选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及研究价值等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报考者复试时均须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科目: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c.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非艺术院校(或系科)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加试科目: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
 
七、学制
三年(在职攻读人员可延长一至三年)。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人:嵇凤云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网址:http://grad.njarti.cn/   

附件:2012年南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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