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确立了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正朝着建设具有较强学科相对优势,体现教学研究型办学特色和开放式办学格局的我国东南强校的奋斗目标大步迈进,努力为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7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3个省级重点学科。已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电气工程4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即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艺术、翻译、会计、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含22个工程领域)。
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各博士点招生人数暂不作具体规定,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情况分配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报考我校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特别提示: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我校博士生,此类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应是报考学院认可的全国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同等学力考生注意事项:①考生须达到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并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述的(1)、(2)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报考学院和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②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7、除经我校批准的高校或科研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人员外,我校一律不招收不能脱产学习的在职博士生。本校在职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可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个博士点原则上最多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两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各博士点累计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人数原则上分别规定为:管理学院最多3名、公共管理管理最多2名、八方物流学院最多1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0日-12月5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外地考生可函报)。
2、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交纳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0日—12月5日 网址: http://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3、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1年12月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3)身份证复印件。
(4)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5)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6)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7)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8)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证明。
4、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1年12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收(邮编350108)(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本地考生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缴纳。
5、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英语科目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考试时间:初试日期为2012年3月24日-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类。凡不转人事关系的考生不得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类别;凡年龄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是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在录取前须分别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逾期未交培养协议书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生的培养费由国家或省财政承担,此类博士生无需缴纳学费。委托培养生的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自筹经费(自费)生的培养经费由考生承担。委托培养和自费博士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全程.生。
考生若已被其它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我校报考学院和研招办书面说明个人的意愿,我校会尊重考生的意愿。否则一经发现,我校即取消此类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0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八、需要了解其它具体事宜,请与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或上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希望大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九、专业前符号:☆表示国家级重点学科,▲表示省重点学科,★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十、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福州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