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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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博士为3至6年,直博生为5至6年,硕博连读生为5至6年(从硕士入学起计算)。

   三、招生规模

   2011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310名,2012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考生,本校硕博连读考生。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12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2012年3月15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3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2办公室

   六、报 名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⒉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信;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⑤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⑥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考 试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11年10月29日(硕博连读)

   秋季招生:2012年4月14日~4月15日

   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2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最低每生每年17000元以上的资助(含10000元学费),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12年3月上旬;秋季:2012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⒈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⒉有关规定: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 编:710071 E-mail:yjsh@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8202415 传 真:(029)88201947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常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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