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3377)
考试目的:
考核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综合能力。包括对场地建设条件,如地形、地物、风向、日照、空间、环境等的解读;对周边交通、功能、空间、环境等的认知;项目的基本策划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方案构思能力、综合运用风景园林相关理论和方法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表达能力。
考题类型:
完成某一特定场地条件下一综合功能的园林及景观建筑的方案规划设计。
场地类型包括:中小尺度的公园绿地、广场、滨水、居住区室外环境及其它城市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其中包括位于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相关小型建筑方案设汁、生态修复设计、边坡护岸设计、道路桥梁方案设计等内容。要有总平面图、植物配置图,重要建筑小品的平、立、剖面图,透视图、简要的设计说明等内容。
考试要求:
1. 考试时间:3小时(含午餐时间)。时间安排详见考试时的具体要求。
2. 图幅与版面:采取A1#(840×594)或A2白色不透明绘图纸 2-3张,原则上为不透明图纸,若采用透明图纸,需以不透明纸衬底。图纸规格必须严格保持一致,若有不合要求图纸,一律作废。自带图纸。草稿纸由各考点提供。草稿纸及考卷在考试后一律回收。版面布置应力求整洁规范。有多张图纸时,横、竖构图形式要求一致,设计标题格式应统一。
3、要有必要的经济技术指标、设计分析、图名和必要的说明及相关的图表等。
4. 表现方式:以能清楚表达规划设计概念或意图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