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开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点上招收“社会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92年8月建立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所。1994年2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正式挂牌成立(与哲学系合署办公)。1997年3月,在学科归类思想的指导下,社会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调整到武汉大学法学院。2005年10月,经学校批准,社会学系从法学院成建制划出,成为武汉大学直属系。社会学系现有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和社会工作四个硕士点,一个社会学博士点。目前拥有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5人。 近年来,社会学系先后主持和承担20余项国家、教育部及湖北省的重点、一般项目及青年基金项目, 10余项国家有关部委和有关省市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近10项欧盟等国际合作项目的研究。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港台20余个学术机构和办学实体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或合作办学关系。
根据社会发展和本专业要求,在掌握现在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社会学的主要流派与学说,通晓社会发展与管理知识,熟练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同时使学说具备较强的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撰写研究报告的能力、公关社交能力和组织能力。学位授予本科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本系设有社会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农村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比较现代化、家庭社会学、科学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社会保障等研究方向,每年有10%的学生免试直接保送攻读硕士学位。
社会学既是一门面向世界的国际性学科,又是一门面向现实的应用性学科,同时也是一门面向未来的发展性学科。它通过实证研究深入系统地认识社会,从而提出相应的理论,并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社会学目前已经进入了蓬勃发展和日益成熟的时期。中国社会学的一些重要的成果不仅受到国内其他学科的广泛重视,也引起国际学术界特别是中国问题研究者的关注。在国际学术界,社会学的理论在反思和重建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社会学统计分析方法的完善和运用,跨学科研究领域的不断增多,社会学的研究也日益趋向专业化和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