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院发招字[2005]3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查,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日程安排和形式
1、报到:4月28日下午14:00-17:00,地点:我馆6层招生办公室607室;
2、体检:4月29日上午7:30(空腹)在中关村医院北门内大厅集合,每人需交120元体检费(自费),届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到体检中心体检,体检结束后自行返回;
3、综合面试:4月29日下午13:30—17:00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地点:我馆7层第二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专业知识综合口试。侧重考察学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作力;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等。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三、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管理干部在复试前根据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认考生资格,鉴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
四、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入学考试初试英语成绩要达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划定的英语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专业笔试课成绩要达到60分及其以上。
五、复试评分规则
1、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结果,以百分制的评分标准给出复试成绩,最后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检查情况给出是否拟录取的结论。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对复试考生的要求
复试考生在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和硕士毕业学校课程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非应届生还要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2个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和“研究生政治表现审查表”相应单位盖章处均须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携带2张1寸近期照片;
4.其它有参考价值或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创新实践活动材料等,供复试小组审核、参考;
对已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全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录取人数和规则:
1、计划录取16名。
2、拟录取名单将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划定分数线和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
3、复试结束后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拟录取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