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复试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复试工作原则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应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工作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 复试时间:2010年3月22日全天
三、 复试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
该部分为口试,每个复试小组确定2名主考教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满分50分。
2.专业知识口试
本部分满分5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重点考查:
①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情况
③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及动手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外语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知识口试两项成绩之和,以上两项累计满分为100分,总分75分以上,即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由我所统一组织学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流程
1.考生于3月1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还需持学生证)到研招办报到,研招办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
2. 3月21日早7:30集合体检(体检当日要求空腹、勿饮水勿进食);
3.3月22日8:30各复试小组开始复试;
八、 成绩通知方式和时间
复试成绩可于复试3日后电话查询,成绩通知单将和初试成绩一并邮寄给考生本人。
九、 考生在考试及复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