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拔优秀生源进入我所攻读博士学位。
二、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2011年中科院公共课程分数线以及本所考生考试情况,制定本所复试分数线: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8分,各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210分。 达到本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三、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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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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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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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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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早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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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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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1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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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14: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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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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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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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考:
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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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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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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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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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复试形式:面试
五、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主要通过专业面试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
(2)外语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对话交谈方式,听力与口语能力同时考察。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测试的具体办法;
思想素质考核结合个人简历、报考表、函调材料等进行调查,此两项考核内容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心理测试使用心理测试问卷进行。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的成绩原则上不带入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主。
八、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的总分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评分与外语能力评分合计得出。满分100分。
九、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规程在复试前一周通过本所网站公布。
十、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复试成绩,经过复试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研究生。
十一、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复试结果在本所网站公布,便于考生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复试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查结果。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教育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