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