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招收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49人(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本次招生报名考生报考须依据如下原则:
一、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原则
(1)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拟定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按学院(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并参考导师数量进行学院内总量平衡;
(2)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人数不超过3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其中新增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不超过1名;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录取原则和考生报考导师情况,调整分导师招生计划;
(4)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指标,由研究生学院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5)导师优先录取考核成绩合格硕博连读考生,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指标;
(6)导师的合格考生数超过所规定名额时,导师在其报考考生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顺序按符合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加合进行排名确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可选择在相近学科内其他招生导师名下调剂录取;
(7)本次没有合格生源的导师可以在相近学科择优调剂录取,但须要征求考生和报考导师的意见。调剂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调剂录取;
(8)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分数线,但因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相关专业其他导师调剂录取,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1)初试及复试成绩结构:初试总成绩300分,其中含外语10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复试总成绩150分,其中含外语口语测试50分,综合面试50分,导师评价50分;
(2)初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规模,确定复试分数线;
(3)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学院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
三.公费与自费确定原则
(1)硕博连读考生:为计划内公费;
(2)全日制应届硕士公开招考考生:符合录取原则的考生均为计划内公费;
(3)非全日制硕士公开招考考生(含往届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硕士考生):符合录取原则的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加合降序排名,按国家下达自筹经费指标数,后序截取确定自筹经费考生;
(4)同等学力公开招考考生:为自筹经费考生;
(5)自费指标按招生人数比例划分至各学院,按各学院(一级学科)录取考生中在职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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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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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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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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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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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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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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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与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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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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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含自费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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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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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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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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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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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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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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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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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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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电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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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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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运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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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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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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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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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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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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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含自费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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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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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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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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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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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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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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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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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
含自费1人
|
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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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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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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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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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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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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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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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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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仪器及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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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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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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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4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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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
49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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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12月6日——30日)向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1)登录辽宁省博士招生考试网报系统
(http://218.25.76.134:8080/Struts2/RegisttrationAction_bs_loginmanage.action)填写报考信息,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本人核准无误后签字确认;
(2)登录研究生学院博士报名网站(http://yjsxy.sut.edu.cn/b08/index.asp),填写报考信息,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沈阳工业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核准无误后,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和博士导师同意报考签字;
(3)提供两名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须在入学前审核并补交);
(5)硕士论文(PDF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yzbsut@163.com)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提供在学证明;
(6)身份证原件;
(7)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或我校医院)体检表;
(8)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PDF电子版或复印件,发送到电子邮箱yzbsut@163.com);
(9)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
(10)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11)政治情况审核表;
(12)同等学力(本科毕业满6年)考生,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硕士阶段主干课成绩单;
以上报考资料电子文档格式请在"历年资料库->资料查询-资料类别->博士研究生报考用资料>"中下载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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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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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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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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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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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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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
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材料字第1号 |
2009-9-3
|
博士报名资料自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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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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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
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材料字第2号 |
2009-9-3
|
博士研究生报考《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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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招办 |
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材料字第3号 |
2009-9-3
|
博士研究生报考《专家推荐书》
|
4
|
研招办 |
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材料字第4号 |
2009-9-3
|
博士研究生报考《体检表》
|
5
|
研究生学院 |
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材料字第5号 |
2011-10-8
|
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表 |
五.其它
(1)其它事宜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
(3)自筹经费、定向和委培考生须在录取前到研招办领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定向培养合同》和《委托培养合同》并办理。